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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北市秋節食品 15件標示不符

北市衛生局昨(14)日公佈中秋應節食品抽驗結果,其中檢查43件包裝產品,發現15件標示不符規定,標示不合格率近三成五。

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李慧芝技正指出,針對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察,共計15件產品(含14件月餅及1件摃丸)標示不符規定,不合格率34.9%。分析不符規定原因主要為產品檢出著色劑,惟外包裝成分未標示及營養標示格式不符,包含「鈉含量未以整數標示」、「未標示『糖』含量」、「未標明產品份數」及「數據標示不符格式」。衛生局查不符規定產品來源,9件為北市業者已依行政程序查察輔導,6件為外縣市已通知轄管衛生局依法辦理。

包裝產品標示不全,產品通知限期回收改正,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,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,「糖」含量增列為強制標示項目,業者必須標示產品中所含的糖含量(包含額外添加的,以及食品本身含有的加總);營養標示之格式由5種縮成以下2種計量方式,且均須以「每份」之熱債務協商量及營養素含量標示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北市秋節食品-15件標示不符-160000193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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